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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28 18:15:51 股吧网页版
中交远洲: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430113 证券简称:中交远洲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中交远洲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中交远洲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4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4 月 1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监管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警示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中交远洲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北

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 号院 3 号楼 5 层 511。

曹文宏,女,1969 年 5 月出生,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曹明妍,女,1993 年 10 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1-006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20 年 1 月 15 日,中交远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文宏向公司董事会

提交董事辞职报告。2020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选举新任董事》议案,选举新任董事。此后,曹文宏在已不具备董

事资格的情形下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分别参与、主持了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4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

在会议记录中以董事长的名义签字。2020 年 4 月 23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中

交远洲披露上述董事会决议,并披露有“董事长曹文宏、董事曹文宏”等内容。

2020 年 5 月 14 日,曹文宏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于被绥化市公安局北

林分局刑事拘留,但在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文件中仍有其签名,存在表决文件违规倒签日期的情况。

中交远洲未能及时规范公司治理机制和内部控制机制,未能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试行)》)第 4.1.1 条及第 4.1.3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曹文宏未能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干预挂牌公司的正常决策程序,违反《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董事会秘书曹明妍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试行)》第 1.5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及《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公告编号:2021-006

对中交远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曹文宏、董事会秘书曹明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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