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30 19:11:44 股吧网页版
九尊能源:总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430100 证券简称:九尊能源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细则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及任免

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其任职资格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
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在被聘任之前,可以要求董事会提供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源配置。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并按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除董事会秘书辞职须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外,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六条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的聘任或解聘,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 总经理除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外,还行使以下职责:

(一) 制定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的职责及分工;

(二) 组织制定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 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情况、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

(四) 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并可以要求发言;

(五) 负责向董事会报告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六)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的,副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 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 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及授权范围,负责主管部门的工作;

(三) 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提出建议的权利;

(四) 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五) 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 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

(七) 办理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财务总监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二) 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时编制公司季度、中期以及年度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三) 根据本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及程序,并报总经理批准;

(四) 对财务及所主管工作范围内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提出建议的权利;

(五) 按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运用、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 定期及不定期地向总经理提交公司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七) 维护公司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确保正常经营所需要的金融支持;
(八) 办理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十条 资金运用的权限:

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或规划所需资金,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资产运用权限:

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决定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交易事项或《公司章程》规定应由总经理决定的事项,由总经理或其授权的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技术改造投资的权限:

董事会通过的技术改造计划所需的所有投资,由总经理或其授权的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不受金额限制。

第十三条 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

经法定代表人授权,总经理有权代表公司签订与日常经营有关的所有合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