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3
公告编号:2024-053
证券代码:430097 证券简称:赛德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赛德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赛德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 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9 月 12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9 月 1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刘俊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刘冬梅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财务总监
燕勇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赛德丽未及时披露股权冻结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条的规 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4-053
赛德丽实际控制人刘俊才、刘冬梅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3,084,498 股被司
法冻结,占比 45.00%,冻结期限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至 2027 年 5 月 14 日。
前述股权如果全部被行权,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更。公司未及时披露股份冻结情况,后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补充披露。挂牌公
司赛德丽未及时披露股权冻结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信 息披露违规。实际控制人刘才俊、刘冬梅未能及时将股份冻结情况告知公司并 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燕勇 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 则》第五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 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对赛德丽、刘才俊、刘冬梅、燕 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已告知相关责任主体,公司会引以为戒,组织相 关人员对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持续和深入学习,强化合法、合规意识,加强内
公告编号:2024-053
部管理,提升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85 号》
北京赛德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