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430091 证券简称:智感科技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东方智感(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04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泮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吴云晓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的辞职申请,吴云晓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规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名泮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泮龙先生,男,1987 年 9 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0 月,就职于浙江文武软包装彩印有限公司,任外贸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上海卓迈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企划部经理。2018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泮龙先生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白恒玮男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4-016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任命将更好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东方智感(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东方智感(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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