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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6-30
证券代码:430015 证券简称:ST 智城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英特智城(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专
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英特智城(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城公司”或“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1)第 7939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1. 涉及收入、成本和预付账款的事项
2020年度英特智城利率与上年相比大幅波动,我们对营业收入、成本实施了检查、测试和函证等审计程序,但仍无法取得满意的审计证据来判断收入、成本的确认是否准确、完整。同时对预付账款实施了函证、检查等审计程序,但无法通过实施函证程序获取有效的证据,也无法实施有效的替代审计程序判断预付款项余额的准确性。
2、涉及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事项
如“附注六、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2、应收账款”和“附注六、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4、其他应收款”所示,英特智城截至 201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8,972,303.12 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810,376.62 元。这些应收款项中大部分长期挂账,在审计中,我们无法就上述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通过实施函证程序获取有效的证据,也无法实施有效的替代审计程序判断上述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及坏账准备做出调整。
3、涉及开发支出的事项
如“附注六、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9、开发支出”所示,英特智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开发支出账面余额为 12,860,126.54 元,
这些开发项目长期未能完成,在审计中,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开发支出余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或有事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英特智城未对劳务纠纷引起的诉讼
计提预计负债,截止审计报告日,英特智城因劳务纠纷引起诉讼共计7 起,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预计负债当期确认金额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二、涉及可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
英特智城近五年连续亏损,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2020 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62,186.56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56,142,128.07 元,英特智城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为 2,302,987.03 万元,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短缺,英特智城存在职工薪酬未能按时支付、欠缴税金等情形;且面临因劳务纠纷引起的诉讼,很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营运能力持续恶化。虽然英特智城在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之“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2、持续经营”中提出了改善措施,但可
能导致对英特智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影响依然存在。
三、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说明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上述无法表示意见事项作出以下说明:
(一)涉及收入、成本和预付账款的事项
公司 2020 年度毛利率相比 2019 年度大幅波动,主要是由于 2019
年公司主要子公司辽宁盖特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子公司”)存在项目收入、成本核算、预付账款管理不规范的地方,出现营业成本比营业收入高的情况,从而造成 2019 年度毛利为负的情况,公司 2020 年度毛利率趋于正常。报告期内对营业收入、成本和预付账款事项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尽力避免 2019 年内相关情况的重复出现。但由于审计时间紧,所以存在部分函证、检查未能符合相关时审计程序要求。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营业收入、成本、预付账款等事项的管理,在项目日常管理过程中获取项目相关阶段证明材料,有利于项目管理更加规范,并为下一年度的审计提供更为充分的依据。
(二)涉及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事项
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建立了管理台账,并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催款,但对于较早期产生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由于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所以基本未能取得成效。公司根据设定的应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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