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尚生态和金通灵12月16日晚间相继发布涉普通代表人诉讼公告,释放出相关部门严打财务造假、加大民事追责力度的最新信号。除面临民事追偿外,两家公司此前均因其相关文件虚假记载事项遭到行政处罚。上述情况表明,全方位立体化追责财务造假力度不断加大。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目前公告涉案金额较低,但随着符合条件投资者的加入,诉讼金额料大幅增加。在法治供给不断增强的背景下,多部门联动更加紧密,不敢造假、不能造假、自觉规范、不踩红线的法治化市场环境有望加快形成。
拟采用普通代表人诉讼
可以看到,两宗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审理均拟采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且是人数不确定的普通代表人诉讼,属于证券群体性纠纷代表人诉讼。
美尚生态案中,12名自然人投资者构成的原告方,对美尚生态等被告方提起诉讼。鉴于该案审理拟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且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金通灵案中,原告方10名投资者,对金通灵等被告提起诉讼,相关情形与美尚生态案类似,公司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上述两个案件目前公告涉案金额较低,但随着符合条件投资者加入,诉讼金额料将大幅增加。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认为,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发起代表人诉讼,尤其是特别代表人诉讼,能够依法提高“关键少数”的违法违规成本,威慑潜在违法者。目前,普通代表人诉讼发起案例日渐增多,建议尤其需要针对一些违规性质恶劣的公司发起特别代表人诉讼。
增强立体化追责力度
除将面临上述民事追偿外,美尚生态、金通灵此前均因其相关文件虚假记载事项遭到行政处罚。例如,美尚生态4月21日晚间发布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经查,公司存在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问题。证监会早前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美尚生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30万元罚款;对时任美尚生态董事长王迎燕给予警告,处以151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并对其他当事人作出相关处罚。
再如,江苏证监局网站1月2日向金通灵及相关责任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公司财务造假等问题,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金通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此次美尚生态、金通灵以及相关高管、中介机构,在前期已接受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又遭到民事追责,充分体现了有关部门增强立体化追责力度的决心,将助力形成相关利益主体不敢配合财务造假的法律环境。”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成龙称。
“惩首恶”“追帮凶”
两宗诉讼案件,既体现了“惩首恶”也体现了“追帮凶”。
“惩首恶”意味着要明确责任,区分主次责任,确保责任追究的准确性。在美尚生态案中,法院判令王迎燕赔偿各原告损失,判令王迎燕向原告代表人赔偿通知费,判令其他被告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案的受理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追帮凶”意味着要对中介机构独立性缺失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惩。在两宗诉讼案件中,多家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被推上法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与中介机构责任“一案双查”,对违规的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将督促、警示“看门人”切实归位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