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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1 19:55:00 股吧网页版
同达3:股东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400220 证券简称:同达 3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1 目的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股东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股东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召开的股东会。
3 术语和定义
3.1 股东会会议: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职务。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非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可以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记录并形成决议。
3.2 累积投票制:

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4 职责
4.1 董事会
4.1.1 召集公司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4.1.2 审查、批准公司股东会会议议程、议案;
4.2 监事会
4.2.1 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4.2.2 审查、批准公司股东会会议议程、议案;
4.3 董事长
4.3.1 主持召开股东会;
4.3.2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4.4 董事会秘书
4.4.1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4.5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4.5.1 出席股东会会议;
4.5.2 对股东会的提案行使表决权。
5 工作程序
5.1 股东会召开原则
5.1.1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5.1.2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5.1.3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及主办券商,说明原因并公告。
5.1.4 公司召开股东会,可以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1)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3)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4)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5.2 股东会的召集
5.2.1 董事会应当在 5.1.2 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5.2.2 经全体独立董事的 1/2 以上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1)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
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2)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5.2.3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1)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 5 日内发
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2)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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