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400220 证券简称:同达 3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6 日下午 13 时。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 15:00—2025 年 1 月 16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00220 同达 3 2025 年 1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王松明律师和柳闻莺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一)审议《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做好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含差旅费)。
(二)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7 月 3 日摘牌并终止上市,并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开
始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转让。公司拟将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具体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拟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转让等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新增部分条款,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章程工商备案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拟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的《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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