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0
证券代码:400214 证券简称:世茂 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2 月 2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9 月 2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原告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撤回对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磐宛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本案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经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调解结案。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贷款方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前海世茂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宏才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关联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前海世茂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磐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
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法院
主持调解,当事人各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并签署。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由法院予以确认。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一、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海世茂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在《债权融资合
同》《债权融资合同之补充协议》项下实际欠付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款项情
况为:借款本金余额 1,268,640,000.00 元,利息 27,719,916.67 元,预期利息
损失 335,058.33 元,逾期违约金 587,666,136.96 元。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 3,946,500.00 元(含律师费 105 万元,执行公证费 260
万元,司法评估费 296,500 元);
还款期间的利息:
1. 前海世茂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应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含该日)向国
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还款 800 万元用以抵扣 27,719,916.67 元欠付利息,抵扣
后剩余 19,719,916.67 元欠付利息、借款本金余额 1,268,640,000.00 元、预期
利息损失 335,058.33 元、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 3,946,500.00 元,在 2030 年 6
月 30 日前(含该日)支付完毕;
2. 逾期违约金 587,666,136.96 元进行如下调整和支付:(1)2022 年 5 月 25 日
及之前欠付的逾期违约金 904,887.74 元予以全额免除;(2)自 2022 年 5 月
26 日(含)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含)止,违约金计算标准调整后,该期
间应付利息合计为 195,303,358.33 元,在 2030 年 6 月 30 日前(含该日)支
付完毕;(3)自 2024 年 1 月 1 日(含)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含)止,违
约金计算标准调整后,该期间欠付应付利息合计为 51,661,200.00 元,在 2030
年 6 月 30 日前(含该日)支付完毕;
3.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含)至 2030 年 6 月 30 日(含)(以下简称重组期间),
前海世茂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应向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组期间利
息:(1)重组期间利息以至 2025 年 1 月 1 日(含)欠付债权本金余额
1,268,640,000.00 元为基数,每月 4,228,800.00 元(重组期间本金余额如有变
化,以变动后的本金余额为利息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 4%的标准计算重组
期间利息),自 2025 年 1 月 1 日(含)支付至 2030 年 6 月 30 日(含);(2)
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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