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1
证券代码:400116 证券简称:拉夏 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4-077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概述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夏贝尔”)被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三中院”)裁定受理该案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
海分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并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司
管理人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发布《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公
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向上海市三中院递交重整申请书,上海市三中院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裁定公司重整;公司管理人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发布《公司破产重
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经过重整投资人招募及遴选等程序,已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公司管理人向上海市三中院提出申请,请求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
延长三个月,上海市三中院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裁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
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收到上海市三中院发来的
(2023)沪 03 破 64 号之二《决定书》,因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与本案具有利害关系,为确保公司重整程序有序推进,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重新确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公司管理人;公司管理人于 2024 年 6月 5 日向上海市三中院提出申请,请求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两个月,上
海市三中院于2024 年 6 月 7 日决定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顺延至 2024年
8 月 12 日;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收到上海市三中院(2023)沪 03 破 64 号
之三《决定书》,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及公司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2024 年 8 月
8 日,管理人收到上海市三中院(2023)沪 03 破 64 号之三《复函》,管理人已于
2024 年 8 月 5 日收到法院送达的 40 户债权人要求将公司与 32 家相关公司实质
合并重整的申请,鉴于法院将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裁定意见将对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产生影响,上海市三中院同意管理人将实质合并重整审查期间不计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期限的申请;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管理人发布 2024 年 9 月 12 日通过非现场方式(书面方式)召开公
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此前 40 户债权人向上海市三中院申请对公司与 32
家相关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上海市三中院定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 时
30 分以现场+网络视频方式召开听证会;原定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通过非现场方
式(书面方式)召开的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调整至 2024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并如期以现场+网络视频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收到上
海市三中院(2023)沪 03 破 64 号之八《民事裁定书》,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对拉夏贝尔及其关联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2023 年 2 月 3 日、2023 年 2 月 6 日、2023 年 2 月 9 日、
2023 年 5 月 24 日、2023 年 6 月 5 日、2023 年 6 月 20 日、2023 年 8 月 30 日、
2023 年 9 月 13 日、2023 年 9 月 15 日、2024 年 1 月 12 日、2024 年 3 月 12 日、
2024 年 5 月 22 日、2024 年 6 月 6 日、2024 年 6 月 7 日、2024 年 7 月 17 日、
2024 年 7 月 24 日、2024 年 8 月 9 日、2024 年 8 月 30 日、2024 年 9 月 3 日、
2024 年 9 月 18 日、2024 年 9 月 26 日及 2024 年 10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
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关于法院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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