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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1 16:54:33 股吧网页版
天珑5: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VisionBest Holdings Limited(佳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Vision Best”)的资金配置运行效率,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Vision Best拟使用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3,600,000.00 元(含其他交易费用),以锚
定 投 资 者 身 份 参 与 认 购 宜宾市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 YIBIN CITY
COMMERCIAL BANK CO., LTD,以下简称“宜宾商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投资旨在实现资本战略多元化,并通过构建与宜宾商行的深度战略伙伴关系,促进双方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本次最终认购股份数量以宜宾商行发行价为准,即最终认购股份数量=最终认购金额/发行价。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1,522,158,382.33 元。本次拟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3,600,000.00 元,占公司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不超过 0.45%,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8.12%,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
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领域。宜宾商行的核心业务线包括公司银行、零售银行及金融市场,主要是基于对当地市场动态的深入了解,针对不同客户群的独特金融需求而提供定制化的金融服务。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Vision Best 拟以锚定投资者身份参与认购宜宾商行在联交所的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总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 123,600,000.00 元(含其他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纪佣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及联交所交易费等)。其中,对宜宾商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总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0.00 元。

2. 投资标的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1)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YIBIN CITY COMMERCIAL BANK
CO., LTD

注册地址:中国宜宾市翠屏区女学街 1 号

主营业务:为当地客户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核心业务线包括公司银行、零售银行及金融市场

投资标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

货币 779,610,000 19.99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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