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2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400057 证券简称:海国油 3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庆明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杨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 87,468 万元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33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7,468 万元,期限不超过 1 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庄玉武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腾先生、王德剑女士、姜骞先生、孙国平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到期日
延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即将到期的人民币 285,682 万元借款到期日进行延长。其中人民币
20,786 万元借款延长到期日不晚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人民币 158,688 万元借款
延长到期日不晚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人民币 106,208 万元借款延长到期日不晚
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庄玉武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腾先生、王德剑女士、姜骞先生、孙国平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申请贷
款》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33
1.议案内容:
公司子公司--北京海国龙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7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庄玉武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拟向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提供
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子公司--北京海国龙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7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拟向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为该笔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1 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庄玉武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腾先生、王德剑女士、姜骞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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