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1 18:45:04 股吧网页版
R鞍合成1: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1


证券代码:400031 证券简称:R 鞍合成 1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执行裁定下达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母公司

(二)挂牌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日期:2024 年 6 月 28 日

(三)执行裁定下达日期:2024 年 3 月 2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五)反请求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3 月 26 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下达了《执行裁定书》(2023)
渝 0111 执恢 515 号之四
二、本次执行裁定下达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执行人

名称:重庆市大足区隆盛商贸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唐锐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执行人

名称:利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龙兴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大足区隆盛商贸中心(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利爵有限公司、王鸿莉、黄云斌公证债权文书三案。
(三)执行裁定下达请求和理由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渝 0111 执恢 515 号之四: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大足区隆盛商贸中心(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利爵有限公司、王鸿莉、黄云斌公证债权文书三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重庆市大足公证处(2019)渝足证字第 1772 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2022)渝足证执字第 4 号执行证书;重庆市大足公证处(2018)渝足证字第 4139 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2022)渝足证执字第 3 号执行证书;重庆市大足公证处(2018)渝足证字第 4038 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2022)渝足证执
字第 2 号执行证书;向被执行人发出(2022)渝 0111 执 620 号、(2022)渝 0111 执 591
号、(2022)渝 0111 执 621 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利爵有限公司、王鸿莉、黄云斌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利爵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千秋大道 102 号土地及房屋(不动产证书号:渝(2019)大足区不动产权第 000454325 号、000454623 号)不动产进行了评估后,委托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屋依法在淘宝网先于 2022 年
10 月 7 日 10:00 时起至 2022 年 10 月 8 日 10:00 时进行一拍流标;又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 10:00 时起至 2023 年 9 月 23 日 10:00 时进行二拍流标。两次拍卖流标后
本院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4 日以二拍流标保留价 5754.476 万
元对流标财产在淘宝网挂网变卖,变卖期满仍无人购买。现本案申请执行人重庆市大足区隆盛商贸中心(有限合伙)同意将被执行人利爵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千秋大道 102 号土地及房屋(不动产证书号:渝(2019)大足区不动产权第 000454325 号、000454623 号)不动产抵偿被执行人利爵有限公司的债务5754.476 万元,

另查明,被执行人利爵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千秋大道102 号土地及房屋(不动产证书号:渝(2019)大足区不动产权第 000454325 号、
000454623 号)不动产(面积 55960.8 平方米)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向重庆市大足区
隆盛商贸中心(有限合伙)设立了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逾(2019)大足区不动产证明第 000536927 号),担保主债权数额:20000000 元。重庆市大足公证处(2022)
渝足证执字第 4 号执行证书确定,截止 0021 年 12 月 31 日利爵有限公司、王鸿
莉、黄云斌尚欠重庆市大足区隆盛商贸中心(有限合伙)本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及利息 361.375635 万元,共计人民币 2361.375635 万元,重庆市大足区隆盛商贸中心(有限合伙)对上述不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被执行人利爵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大熊社区 2 组、峰高社区 2 组、万兴社区 5 组工业用地(不动产证书号:渝(2018)大足区不动产权第
001210301 号,面积 65297 ㎡)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向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