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4
证券代码:301529 证券简称:福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25,39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908%,最高成交价为 3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3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8,532,279.65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
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