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赛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福赛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262 号文《关于同意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209,303 股,每股发行价 36.6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6,260,489.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5,030,788.74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229,701.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9 月 4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
验字[2023]230Z0222 号)。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
分行、工银墨西哥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Mexico S.A.,Institución de
Banca Múltiple 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金融机构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 存储方
余额 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 活期存
技术开发区支行 有限公司 34050167880800001743 50,238,262.90 款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公司的募投项目“年产 400 万套汽车功能件项目(一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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