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2
证券代码:301512 证券简称:智信精密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福龙路恒大时尚慧谷大厦 6 栋 3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李晓华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1 人,代表股份 25,060,2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8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
份 24,966,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1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
代表股份 93,8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100,23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93,8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9%。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03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1%;反对 19,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0%;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243%;反对 19,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8.9936%;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03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1%;反对 19,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0%;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243%;反对 19,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8.9936%;弃权 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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