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机寰宇认 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认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中机认检向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中机博也(宁波)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博 也”)和全资子公司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机检测”)经营发展,解决现金阶段性短缺问题,公司分别向中机博也提供600 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向中机检测提供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基本情况详见 下表:
财务资助 资助 财务资助 委托贷
对象 协议签署日期 方式 额度 款的期 利息 用途
限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委 托 不 超 过 利率参照银行 1 年 补 充 日
中机博也 具日,尚未签署协议 贷款 600 万元 12 个月 期流动资金贷款报 常 经 营
价执行 资金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委 托 不 超 过 利率参照银行 1 年 补 充 日
中机检测 具日,尚未签署协议 贷款 3,000 万元 12 个月 期流动资金贷款报 常 经 营
价执行 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财务资 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 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中机博也
名称 中机博也(宁波)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93G105K
住所 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 262 号 315 室
法定代表人 付志坚
注册资本 200 万人民币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经营范围 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8 月 15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登记机关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湾新区分局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60%,泗阳鼎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项目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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