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3
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4-055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以现场表决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何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1 月 4 日(星
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 E 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与 本 通 知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提示
上述提案 1 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7 日 9:00 至 17:00;采取信函或
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11 月 7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 E 座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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