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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3 16:47:10 股吧网页版
矩阵股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3


证券代码:301365 证券简称:矩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18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67 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 30,060,000.00 元(含税)。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以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7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50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3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7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8*****347 深圳市天玑玉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8*****425 深圳市几善优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366 深圳市迷凯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364 深圳市合纵连横设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12月31日至登记日:2025年1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701、1702

2、咨询联系人:尹浩然

3、咨询电话:0755-83222578

4、传真电话:0755-8322257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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