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认真开展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自查工作,对公司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美好创亿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美好创亿医疗(苏州)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禧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美好医疗(香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及下属孙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传递与沟通、内部监督,具体包括:
1.内部环境,包括:发展战略、组织架构、社会责任、环境保护、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等;
2.风险评估,包括:政策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价格波动风险、利率风险、合同风险、技术风险、质量风险、资金风险、信息风险、人才风险等;
3.控制活动,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合同管理、财务报告、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信息系统、对子公司管控等;
4.信息传递与沟通,包括:对外信息披露、内部信息沟通等;
5.内部监督,包括:监事会监督、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部监督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具有以下特点的公司所有关键业务控制环节:影响法律法规遵循性、财务信息真实性、经营效率和效益性、资产安全性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如下;
1.内部环境
(1)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履行发展战略相关职责,战略委员会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展目标。并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发展趋势、可利用资源水平和自身优势等情况制定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并积极推动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监测发展战略规划实施中的异常情况,保障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2)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合理设置内部机构。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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