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2 19:07:11 股吧网页版
熵基科技: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并继续为员工提供借款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2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并继续为员工提供借款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熵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并继续为员工提供借款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境内/境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骨干员工,包括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核心业务骨干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核心人员,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除外。

二、 借款事项概述

1、 借款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该额度使用后员工归还的
借款及尚未使用的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员工借款申请。

2、 借款资格:在公司连续服务满 2 年,连续 2 年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在 B 级
以上(含);认可公司核心价值观,近两年无任何书面违纪处分记录;个人无不良征信记录等,具体条件见《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3、 借款用途:员工本人购置自住商品房、员工本人购车、员工本人或家属
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

4、 借款金额:每位员工可获得的借款额度不高于 70 万元。如有特殊贡献人
员借款额度由公司评估确定,可不受借款额度上限约束。员工单次借款实际批准金额不超过实际资金需求总额。

员工实际可获得的借款额度,依据员工的偿债能力、职务层级、工作年限、历年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由个人申请、所在事业群管理部门预审、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初审、董事长批准的方式确定。

5、 借款期限:期限最长为 10 年,在此范围内由员工提出申请借款期限申请。
自公司发放借款之日起算。

6、 资金利息:经批准通过的借款期限内为免息借款。

7、 借款流程:符合条件的员工向所在事业群管理部门提出借款申请,所在事业群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预审,并将预审合格人员名单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结合申请人的借款用途、在职履历、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等级信息等,通过内部积分制优先排序,确认每批次初选名单并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员工获得借款资格。集团人力资源中心通知获批准申请人并与其签署《借款协议》等事宜。

8、 还款计划:按照《借款协议》约定偿还所借款项,具体还款时间、比例、方式等由公司与申请人签订的《借款协议》确定。

9、 提前收回借款约定:借款申请人如出现《员工借款管理办法》中约定的公司需按提前收回借款情形的,借款人应按约定还清全部借款及资金占用费(如有)、利息(如有)等欠款。

10、审批程序: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借款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借款及还款相关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依《员工借款管理办法》规定及《借款协议》约定执行。
三、 风险防范措施

1、 公司制定了《员工借款管理办法》,对员工借款的资格、条件、借款额度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2、 公司将与借款人签署《借款协议》,明确还款计划、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降低风险。

3、 若员工在承诺的服务期满前离职或因违反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被辞退或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签或被解雇等情形,离职结算时,对于应付工资、奖金、报销费用等一切应得利益应优先偿还借款。

四、 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个人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300.5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1.61%;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人民币 1,014.54 万元(不含已经核销的部分),其中,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为人民币 289.68 万元。

五、 履行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