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6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4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邮件和电
话的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024 年 12 月 16 日,在东莞市虎门镇大
宁文明路 15 号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3、本次会议通知会议应到持有人 82 名,实到持有人 82 名,代表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份额 37,670,967.00 份,占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00%。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雨田女士召集和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名,任期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37,670,967.00 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昌盛先生、徐茂先生、王宁先生为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上述委员非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37,670,967.00 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注:同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
昌盛先生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保证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现授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决定股票的过户和出售、领取股票分红等事项);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该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权、提案权、表决权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
(4)负责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5)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的对接工作;
(6)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
(7)代表全体持有人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
(8)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决定取消持有人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事宜;
(9)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放弃认购份额等的分配方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配除外);
(10)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权益的兑现安排;
(11)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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