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3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 4 名董事以通
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改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2024 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审议前述议案中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星期一)15:0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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