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3 19:45:06 股吧网页版
维海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3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涛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业园2栋3楼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50人,代表股份94,793,53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0.1494%。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77,739,86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5293%。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共43人,代表股份17,053,6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6201%。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42人,代表股份207,6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536%。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共42人,代表股份207,6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536%。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陈丹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征集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在上述征集时间内,征集人未收到股东的表决权委托。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755,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反对37,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弃权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169,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866%;反对37,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630%;弃权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717,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反对72,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4,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