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guangzhou.dachenglaw.com
中国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4 层、15 层
14/F、15/F,CTFFinanceCentre,No.6ZhujiangEastRoad,ZhujiangNewTown,
Guangzhou, Guangdong, China
Tel:+8620-85277000 Fax:+8620-85277002
目录
释义...... 2
正文...... 5
一、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条件...... 5
二、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6
三、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法定程序...... 18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19
五、关于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0
六、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20
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20
八、结论性意见...... 21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规定的含义:
简称 指 全称
公司 指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 指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 指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励计划(草案)》 )》
《考核管理办法》 指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激励的公司员工
《公司章程》 指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修正)》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
《自律监管指南》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2024年修订)》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所 指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书 指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2024]第 227 号
致: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2023))》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核查工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承诺,已对公司的行为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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