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20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作废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作废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 万股,对应的业绩考核期为 2026
年度及 2027 年度,各考核年度对应一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可归属比例为 50%(对应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 万股)。
鉴于公司确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距离第一个业绩考核期(2026 年度)结束的时间间隔较短,现根据实际情况并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沟通后,公司拟
将已预留授予的 42 万股中对应业绩考核期为 2026 年度可归属的 21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予以作废,对应业绩考核期为 2027 年度可归属的 21 万股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并按照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进行后续归属安排。
公司本次作废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1 万股。
(本页无正文,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名:
汤四新 陈世荣 李继林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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