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4-139
债券代码:123215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
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及注销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协议签署概述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暨设立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含山经开区管委会”)签署投资相关协议,并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设立孙公司负责“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与储能结构件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暨设立孙公司公告》。
二、投资协议解除的原因
基于公司对市场环境的研判及战略发展布局的调整,为更好整合公司现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经公司、含山经开区管委会及安徽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铭利达”)平等协商后,一致同意拟终止上述《投资协议书》,且互不追究相关责任。前述投资协议终止后,公司拟注销孙公司安徽铭利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前述终止投资协议及注销孙公司有关事项。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终止执行《投资协议书》相关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终止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安徽铭利达和含山经开区管委会拟签署《<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对降低公司投资风险及提高公司运营管理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由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与储能结构件”项目尚处于建设前期筹划阶段,终止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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