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4-141
债券代码:123215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不向下修正“铭利转债”转股价格期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不向下修正“铭利转债”转股价格的期限由“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月14日”调整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25日”。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11月26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铭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铭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不向下修正“铭利转债”转股价格期限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铭利转债”,债券代码“123215”。
根据《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铭利转债”转股期自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2日止,初始转股
价格为37.82元/股。
二、关于调整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期限的具体说明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024年10月14日,“铭利转债”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因素之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持有坚定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铭利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的3个月内(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月14日),如再次触发“铭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1月15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铭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铭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鉴于目前公司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并综合考虑未来经营发展等多方面因素,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不向下修正“铭利转债”转股价格期限的议案》,同意调整不向下修正“铭利转债”转股价格的期限,将不向下修正“铭利转债”转股价格的期限由“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月14日”调整为“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25日”。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11月26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铭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铭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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