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301252 证券简称:同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上午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3日(星期五)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或列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889号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册及编码如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
2、审议与披露情况
(1)上述提案为普通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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