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9
股票简称:华康医疗 股票代码:301235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Wuhan Huakang Century Medical Co., Ltd.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718 号 3 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F12 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
特别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其出具的《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稳定。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1 号)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2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
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充分考虑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在公司盈利、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应当按年度将可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在不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时,公司必须每年进行现金分红,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且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在进行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1.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最低比例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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