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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0-24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
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2〕010537 号)已收悉。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科技”、“发行人”、“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落实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相关问题作以下回复说明,请予以审核。
除非另有说明,本落实函回复中简称或专有名词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具有相同含义。
本落实函回复中若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本落实函回复的字体:
审核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宋体(不加粗)
目录
1.关于经营业绩下滑...... 3
2.关于存货...... 15
3.关于经营现金流及营运资金压力...... 21
1.关于经营业绩下滑
申报材料及前次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发行人 2021 年全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6,329.77 万元,同比下降 61.84%。经
营业绩下滑主要是受风电行业退补影响,下游行业需求下降导致产品单价大幅下降,同时受主要原材料钢材价格大幅上涨影响毛利率大幅下降。发行人已对 2022年业绩进行盈利预测。
请发行人说明目前已中标/确认的合同金额具体客户分布情况,并结合发行人截至目前的经营情况、相关合同的平均执行周期等因素说明相关合同收入确认周期,发行人对 2022 年的盈利预测是否具备可实现性,是否存在业绩继续下滑的风险,发行人业务经营是否面临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在“重大事项”部分充分提示风险。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审慎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发行人目前在手订单、已中标/确认待执行合同的核验情况,以及发行人对 2022 年的盈利预测是否具有可实现性。
回复:
(一)请发行人说明目前已中标/确认的合同金额具体客户分布情况,并结合发行人截至目前的经营情况、相关合同的平均执行周期等因素说明相关合同收入确认周期,发行人对 2022 年的盈利预测是否具备可实现性,是否存在业绩继续下滑的风险,发行人业务经营是否面临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在“重大事项”部分充分提示风险。
1、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公司结合经营情况,对 2022 年度盈利情况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已 2022 年度 2022 年度较
项目 审实际数 1-3 月已审阅 4-12 月预测 2021 年度变动
实际数 数 合计
营业收入 112,951.59 26,915.64 105,159.89 132,075.53 16.93%
营业成本 92,884.13 21,635.40 87,594.54 109,229.94 17.60%
净利润 7,862.98 2,448.01 5,762.39 8,210.40 4.42%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扣除非经 6,329.77 1,988.31 5,68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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