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在武汉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568359390C。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15.56万股,于2021年1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HANKOTEIINFORMATICS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港边田一路6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62.23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技术立业,管理强业,创新兴业。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智能网联汽车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云计算技术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服务外包、软件产品和软件解决方案研发;智能终端软件系统研发;移动互联网和通讯技术研发;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电子地图的制作;地理信息系统及工程应用;空间地理数据测绘(地籍测量、地理国情、工程测量等)、地图数据库建库服务;数据信息的加工及内容信息服务提供;计算机软硬件、智能终端设备的研发、批发兼零售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汽车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认购比例为: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认购股份数 认购比例
(万股) (%)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认购股份数 认购比例
(万股) (%)
1 朱敦尧 4,109.8595 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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