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 2024 年 1-11 月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
需要,预计 2025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庭”)、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装光庭”)、武汉卓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目科技”)、武汉光昱明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昱明晟”)发生提供研发服务、委托技术开发、出售软件产品、采购软件产品或提供/租赁办公场地等关联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20,150.00
万元。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5,500.00 万元,2024 年 1-11 月
实际发生额为 10,593.87 万元。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朱敦尧先生、王军德先生、吴珩先生、欧阳业恒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朱敦尧先生、
武汉励元齐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鼎立恒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王军德先生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回避表决。
(二)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光昱明晟 采购软件产品、委托技术开发 市场公允价格 2,000.00
向关联人采购商 卓目科技 委托技术开发 市场公允价格
品/接受服务 300.00
小计 2,300.00
电装光庭 出售软件产品、提供研发服务 市场公允价格 12,000.00
向关联人销售产 光昱明晟 提供研发服务 市场公允价格 5,000.00
品、商品/提供服
务 中海庭 提供研发服务 市场公允价格 300.00
小计 17,300.00
电装光庭 市场公允价格 300.00
向关联人提供办 提供办公场地租赁及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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