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证券代码:301185 证券简称:鸥玛软件 公告编号:2024-037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鸥玛软件”)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1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7,263,94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0.807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4 号)同意注册,鸥玛软件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360,000 股,并于 2021年 11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15,057,6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为 153,417,6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117,036,5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6.286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36,381,100 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 23.7138%。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978,900 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17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017);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67,793,656 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 2022 年11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038)。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53,417,6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为 60,900,881 股,占总股本的 39.6962%;无限售流通股为 92,516,719 股,占总
股本的 60.3038%。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 份,限售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 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导致公司股 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山东山大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资本”)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山大资本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山大资本持有的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2022 年 5 月 19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山大资本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单位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单位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根据承诺相关
内容,公司上市日发行价为 11.88 元/股,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未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的情形,不触及山大资本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的承诺;上市后 6 个月末(2022 年 5 月
19 日)收盘价为 17.51 元/股,收盘价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
不触及山大资本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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