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5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2 名。
1、董事长:张剑萌先生
2、非独立董事:张信宸先生、曾小娥女士、罗申先生
3、独立董事:刘文成先生、吴雯雯女士
以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名称
战略委员会 张剑萌 张信宸、曾小娥
提名委员会 刘文成 吴雯雯、张剑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吴雯雯 刘文成、曾小娥
审计委员会 吴雯雯 刘文成、张信宸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
表监事 1 名。
1、职工代表监事:刘强先生(监事会主席)
2、非职工代表监事:彭行皇先生、肖伟先生
三年。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刘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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