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0
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9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15:0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 应选人数(4)人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张剑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张信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曾小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 √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罗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 应选人数(2)人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刘文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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