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6 19:51:03 股吧网页版
建研设计: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7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2024年12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合理配置资源,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根据相关预算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务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依据本办法对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考核与监督等工作进行管理。

第三条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目标导向原则:全面预算必须以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为导向,并成为公司战略规划细化、实施、控制和评价的重要载体;

(二)资源优化配置原则:通过实施全面预算,优化配置各项资源,提高资源的价值创造能力;

(三)全面性原则:全面预算必须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跟踪及控制;
(四)激励约束原则:实行以年度预算为基础的考核奖惩制度,预算执行结果与经营者业绩挂钩。

第四条 公司及所属企业是全面预算管理的主体,负责在本部和所属企业中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全面预算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组织

第五条 公司设立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任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拟订有关预算管理的政策、规定、制度等相关文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核制定预算编制方针和基本要求,研究审查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年度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协调解决全面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审核评价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五)根据全面预算执行结果提出考核和奖惩意见;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 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作为全面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财务总监任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主任,市场部、战略发展部和财务部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各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公司各项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执行状况;

(二)组织公司全面预算的布置、编制、汇总及报送工作;

(三)负责下达经批准的全面预算指标;

(四)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五)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审查编制公司全面预算调整方案,报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

(六)协调解决全面预算编制中的有关问题;

(七)负责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八)承办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所属企业等为全面预算执行单位,具体组织开展全面预算执行工作。全面预算执行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全面预算编制和上报工作;

(二)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监督检查本单位预算执行,及时分析预算执行差异原因,提出预算调整建议;

(三)组织实施本单位内部的预算考核和奖惩工作;

(四)配合预算管理部门(指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下同)做好企业全面预算的综合平衡、执行监控、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三章 全面预算编制

第八条 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在战略规划指导下,认真分析预测未来经营环境和形势,按照先进性与可行性兼顾、整体规划与具体计划衔接和外部市场环境与企业内部条件结合的原则,合理配置内部资源,实现总量平衡,具体预算目标科
学、合理。

第九条 全面预算应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财务预算四个方面内容。

第十条 业务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销售或营业预算。即预算期内预算执行单位销售各种产品或者提供各种劳务可能实现的销售量或者业务量及其收入的预算,主要依据年度目标利润、预测的市场销量或服务需求及提供的产品结构以及市场价格编制。销售或营业预算的编制依据主要是科学的销售预测和产品的销售单价。

(二)营业成本预算。即预算执行单位在预算期内为了实现销售或营业预算而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必要的直接成本预算,主要依据公司有关定额、费用标准、物价水平、上年实际执行情况等资料编制。

(三)期间费用预算。即预算期内预算执行单位组织经营活动必要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营业)费用等预算,根据上年实际费用水平和预算期内的变化因素,结合费用开支标准和公司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分项目、分责任单位进行编制。

第十一条 资本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固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