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子公司募投项目转让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锂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天力锂能下属子公司募投项目转让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3,85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33.1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1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 64,425.02 62,845.34
2 新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 21,292.21 20,800.32
合计 85,717.23 83,645.66
公司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终止“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2,355.6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61,235.99万元(含理财和利息收益746.29万元),其中61,2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到期后按照相关要求归还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
根据 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年产 2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年产一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1 年产 10000 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36,923.43 20,000
2 年产 2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 41,676.66 38,732.95
合计 78,600.09 58,732.95
根据2023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A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19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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