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环保”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源环保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9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0,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98,174.08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8 月 3 日出具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3〕0100043 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万元)
1 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 10,357.90 8,000.00
程项目
2 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 11,888.97 5,000.00
管网工程项目
3 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 11,299.42 5,000.00
程项目
4 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42,710.57 30,000.00
项目
5 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 30,900.00 25,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7,000.00
合计 134,156.86 100,000.00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天源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及“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42,411.57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其他项目。其中,6,387.00 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及转运服务项目”,5,024.57 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剩余 31,000.00 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资建设存量项目“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
施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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