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源配置,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全面预算管理,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预算,是指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目标及资源调配能力,经过综合计算和全面平衡,对当年或者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事项进行相关经费、额度的测算和安排的过程。公司预算一般包括经营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和各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预算管理体系,明确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分析、考核等各部门、各环节的职责任务、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司在建立和实施预算内部控制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对预算编制方法、审批程序、预算执行情况检查、预算调整环节控制、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考核等应当有明确的规定。
第二章 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预算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工作中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预算工作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
(一)预算编制(含预算调整)与预算审批;
(二)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
(三)预算执行与预算考核。
第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预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运行体制,明确权力机构、决策机构、预算管理部门及各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权限、授权批准程序和工作协调机制。公司董事长负责制订公司年度预算方案,财务负责人协助公司董事长加强对
公司预算管理工作的领导与业务指导,公司内部相关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参与公司预算管理工作。
第七条 财务管理中心作为预算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拟订预算目标和预算政策;
制定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编制、审议、平衡年度预算草案;组织下达经批准的年度预算;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完成预算目标。
第八条 公司各个部门在财务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本机构业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分析等工作,并配合财务管理中心做好公司总预算的综合平衡、控制、分析、考核等工作。
第九条 控股子公司及其各部门负责本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和分析工作,并接受公司及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的指导、检查和考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预算的执行结果负责。
第十条 制定预算工作流程,明确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分析与考核等各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预算工作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章 预算编制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中心应当加强对预算编制环节的控制,对编制依据、编制程序、编制方法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合理、程序适当、方法科学。
第十二条 在公司战略的指导下,以上一会计年度实际状况为基础,结合本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综合考虑预算期内经济政策变动、行业市场状况、产品竞争能力、内部环境变化等因素对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影响,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编制相应的预算,并在此基础上汇总编制年度预算方案。
年度预算方案应当符合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其他有关重大决议,反映本公司预算期内经济活动规模、成本费用水平和绩效目标,满足控制经济活动、考评经营管理业绩的需要。
公司制定预算方案,应当做到内容完整,指标统一,要求明确,权责明晰。
第十三条 财务管理中心应当明确预算编制程序,对预算目标的制订与分解、预算草案编报的流程与方法、预算汇总平衡的原则与要求、预算审批的步骤以及
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应在预算年度开始前编制完毕。
第十四条 财务管理中心应当选择或综合运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零基预算、滚动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编制预算。
确定预算编制方法后,应当遵循经济活动规律,并符合自身经济业务特点、生产经营周期和管理需要。
预算编制应当实行全员参与、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综合平衡。
第十五条 财务管理中心应当加强对公司内部预算执行单位预算编制的指导、
监督和考核。对预算编制不及时或编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纳入预算考核指标体系。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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