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特电气
保荐代表人姓名:肖兵 联系电话:021-6045 3962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海东 联系电话:021-6045 3962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肖兵、张海东、王立宇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1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工商登记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等有关文件;2、查阅历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和公告文件,并核查其执行情况;3、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动情况及其对外投资情况;4、核查董监高人员变动及相关决策文件、公告文件;5、实地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
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相关文件及内审部门的设置、运行情况;2、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3、向公司内审人员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信息披露相关制度;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支持文件如会议决议、合同文本等;3、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公司资料。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