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人”)作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光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恒光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5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7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2.7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5,409,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0,808,306.6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3057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恒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恒光股份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调整为 54,080.83 万元。
单位:万元
调整后 拟投 累计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入募集 资金 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金额
1 5.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 15,441.14 13,000.00 10,258.57 78.91%
线建设项目
13.3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
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
2 之 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 40,607.69 16,080.83 200.44 1.25%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 年产 5 万吨三氯氢硅建设项 14,904.00 14,500.00 10,622.68 73.26%
目
4 其他 4,500.00 4,500.00 - -
5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100.00%
合计 62,048.83 54,080.83 27,081.69 50.08%
注: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2、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并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13.3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 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5 万吨/年过硫酸盐及配套项目”募集资金投 入金
额,“5 万吨/年过硫酸盐及配套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9,000 万元,将用于该项目的
部分募集资金 14,500 万元投资于“年产 5 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