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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8 18:51:51 股吧网页版
建科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 :301115 证券简称 :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

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15:00 。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0号工匠大厅。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重新确认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信函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11:30及14:00-17:00;

(2)邮件、信函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17:00前送达方为有效。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0号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采用电子邮件登记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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