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关于同意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05 号)批复,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信股份”、“公司”、“发行人”)向湖南仁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 29,664,490 股股份、向湖南仁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31,436,369 股股份、向洪也凡发行 17,160,956 股股份、向易志刚发行 2,817,756 股股份、向胡世梯发行 2,804,855 股股份、向湖南仁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3,691,904 股股份、向杨建增发行 2,820,138 股股份、向朱光
宁发行 2,381,873 股股份、向蔡思吉发行 1,984,894 股股份、向彭勇强发行 1,762,586 股
股份、向青岛松露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2,127,303 股股份、向青岛高信明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842,776 股股份、向祖柱发行 774,109 股股份、向王清发行 1,190,937 股股份、向长沙润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170,016 股股
份、向刘仕平发行 793,957 股股份、向王年庚发行 396,978 股股份、向陈坤发行 396,978
股股份、向孙虎发行 396,978 股股份购买湖南仁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和环境”、“标的公司”)63%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68,281,700 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军信股份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对发行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 14.23 元/股。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00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2.44%。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向深交所报送的《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三)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
根据上市公司及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 76,828.17 万元,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53,990,281 股(即 76,828.17 万元/发
行底价 14.23 元/股,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的 30%(即 15,468.7755万股)的孰低值)。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48,017,60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68,281,696 元,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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