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关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中交易相关方作出的承诺的说明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湖南仁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9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湖南仁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和环境”)63%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05号)。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方出具的主要承诺情况具体如下(本说明中的简称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1、本公司承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所做出的说
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承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均为真实、
关于提供信息真 准确和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
上市公司 实性、准确性、 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
完整性的承诺函 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本公司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
行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
众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的情形;
3、本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
务报表不存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关于无违法违规 4、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最近三
上市公司 行为的声明与承
年未收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诺函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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