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8
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隋欣作为征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
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
欺诈活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
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本报告
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隋欣,其基本情况如下:隋
欣女士,1977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在辽宁
中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2016 年 3 月至今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征集人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中文名称: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Yingkou Fengguang Advanced Material Co.,Ltd
(三)股票代码:301100
(四)法定代表人:王磊
(五)董事会秘书:李大双
(六)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村
(七)联系电话:0417-3908858
(八)联系传真:0417-3908517
(九)电子邮箱:fgxc@fg.ln-fengguang.com
(十)邮政编码:115005
四、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
权:
议案:审议《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审议《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议案: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所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03)。
(三)征集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且对《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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