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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7 21:24:37 股吧网页版
风光股份: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8


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5 年 1 月 7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的《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李大双、王志、蒋越同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李大双、王志、蒋越同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6)授权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有权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
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9)授权董事会组织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0)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宜;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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