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向金融机构新增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 2024 年向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 15.65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同意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总额度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信用证等业务)。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额度、期限、利率、计息方式等最终以金融机构授信批复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事宜,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额度使用以满足经营需求和控制融资成本为原则。
二、公司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89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具体情
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方: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东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鸿富瀚”)、梅
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鸿富瀚”)
3、担保基本情况介绍:为满足东莞鸿富瀚及梅州鸿富瀚的业务发展需要,
根据其在经营发展中的实际资金需求,会不定期向银行申请借款、开具汇票或信
用证等业务。公司同意东莞鸿富瀚向银行金融机构新增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梅州鸿富瀚向银行金融机构新增申请总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东莞鸿富瀚新增提供最高不超过3亿元
的连带责任保证,为梅州鸿富瀚新增提供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
中分别持有梅州鸿富瀚各8.46%股权的股东广东瀚立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及广东瀚翔工贸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对本次新增担保1亿元额度按
照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持有梅州鸿富瀚共计12.92%股权的其他自然人股东
因各自持股比例较低且较为分散,可能无法提供同比例担保。在前述担保额度内,
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东莞鸿富瀚及梅州鸿富瀚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在
前述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本次新增 截至目 本次新增 担保总额占
担保 被担保 担保方持 最近一期 前已审批 前已发 本次新增 后剩余担 归属于母公 是否关
方 方 股比例 资产负债 预计担保 生担保 担保额度 保额度 司股东最近 联担保
率 额度 余额 ( 3) ( 4) 一期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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