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2 18:15:04 股吧网页版
新瀚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2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于同日以口头方式发出通知,并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严留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严留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严 留 新 先 生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10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黄和发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为陈年海先生、仇连明先生,其中独立董事黄和发先生为专业会计人士;

(2)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仇连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为严留新先生、黄和发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孙志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组员为秦翠娥女士、黄和发先生。

(4)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严留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为陈年海先生和孙志刚先生;

公司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中,由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期限不得超过六年,因此黄和发先生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7日。其他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简历详见公司 2024 年10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严留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严 留 新 先 生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10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秦翠娥女士、严留洪先生、汤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4.01 聘任秦翠娥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2 聘任严留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3 聘任汤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秦翠娥女士、严留洪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汤浩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