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301067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 51%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受国内外市场变化影响,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润众”或“标的公司”)业务受到冲击,经营业绩未达预期。根据东莞润众提供的财务数据,东莞润众在 2023 年和 2024 年累计完成业绩距离承诺业绩差异较大,预计无法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显盈科技”)从收回投资款项,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等角度,同时结合自身长期发展战略等多方面因素考量,认为继续保留东莞润众控制权的必要性已较低,因此决定剥离非核心资产以优化资产结构。经各方商洽,公司与刘威及本公司董事长肖杰
(以下合称“交易对方”)于 2025 年 1 月 8 日签署《关于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
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由刘威回购东莞润众 31%股权,肖杰受让东莞润众 2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后,东莞润众将成为刘威、谭先秀、肖杰共同持股 100%股权的公司,公司与刘威、谭先秀此前签署的《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之关于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原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与义务一并终止。
2、肖杰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肖杰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东莞润众的股权,东莞润众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自本次交易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方的义务及相关业绩补偿责任等不再履行。
5、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肖杰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因涉及豁免业绩补偿承诺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收购东莞润众的基本情况及原业绩承诺
1、收购东莞润众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收购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剩余超募资金 4,565.76 万元和部分自
有资金 963.76 万元,合计 5,529.52 万元购买东莞润众 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收购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原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刘威、谭先秀签署的《补充协议》,各方就业绩补偿事宜做出了如下主要约定:
交易对方承诺东莞润众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期间”)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年复合年增长率大
于等于 30%,即: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072.77 万元、
2,694.60 万元、3,502.98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以上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值仅为示例参考之用途,业绩承诺以东莞润众业绩承诺期间净利润年复合年增长率为标准)。若东莞润众在业绩承诺期间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的,公司有权要求交易对方以调整股权比例或补偿现金的方式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本次交易方案
1、股权转让
由交易对方刘威、肖杰以 2023 年公司收购东莞润众 51%股权时支付的
5,529.52 万元为对价,购买公司持有的东莞润众全部股权(合计 51%),其中刘威合计回购 31%股权,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